《中共莱芜地方史 第一卷》第二章 中共莱芜区委的建立及“左”倾错误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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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26年莱芜党组织建立以来,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党的队伍逐步扩大,党的力量逐步加强,党的组织也进一步壮大。但随着全国革命形势的变化和受党内“左”倾错误的影响,莱芜党组织被“瓦解”,境内党的活动一时被中断。 ? 一、中共莱芜区委的建立及其革命活动 ?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国内政治形势发生逆转。全国范围的革命高潮已经过去,革命形势转入低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人民的革命,由此进入了深入开展土地革命、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的十年内战时期,即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土地革命战争初期,依靠深厚的革命基础和踏实的工作作风,经过不懈努力,莱芜党组织依然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1927年8月,中共吕家芹村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始分头在雪野、口镇、孝义、林马庄、高上坡、莱城西关等地,秘密发展党员,相继建立了党的支部或小组。雪野支部由王佃芳负责,孝义支部由狄立安负责,西关支部由纪正甲负责。到1927年9月,全县共发展党员60多名,建立党支部7个。依据形势的发展,在马守愚的指导下,成立了中共莱芜区委。吕若侃任区委书记,吕敬宝任组织委员,王佃芳任宣传委员。 同月,中共泰莱县委(一度称“泰莱新区委”)成立,马守愚任书记,吕若侃任组织委员,武冠英(肥城边院镇人,1926年入党)任宣传委员。泰莱县委成立后,鉴于泰安地处津浦路要冲,不够安全,又因莱芜地处泰安、新泰、莱芜三县中心,便于开展工作,决定把泰莱县委的工作重心转移到莱芜。9月下旬,马守愚与武冠英一块徒步将泰莱县委的一部油印机,从泰安的东向镇小学转移到了莱芜的吕家芹村。从此,吕家芹村便成了泰莱县委的驻地和活动中心。莱芜区委直接受泰莱县委领导。 在泰莱县委的策划指导下,莱芜的党组织积极开展地下斗争,秘密翻印《共产党宣言》、《共产党告工人书》,以及省委的通讯文件《红旗》、《红星》等,乘黑夜大风到泰安车站和莱芜的口镇等村镇散发,扩大了党的影响。这期间,由于反动军阀张宗昌的残酷统治盘剥,山东各地物价飞涨,失业人员剧增,工厂、铁路工人多不能按时开支,压薪现象严重。中共山东省委根据工人生活极端困苦而激起的斗争情绪,连续发出通告,组织开展斗争。泰莱县委根据省委指示,通过工会发动工人群众开展了一系列的斗争。如,莱芜党组织发动工人做了一个使火车出轨的铁具,夜间捆扎在铁轨上阻碍交通,有效迟滞了东北军阀沿津浦路南下的行动。另外,还组织党员群众用斧头砍断电话线,使通讯中断,造成了反动政府的恐慌。吕若侃带领百余民众参加了这些活动。 正当莱芜党组织踏踏实实地开展党的建设、力所能及地发动群众进行斗争时,党的历史上一次重要的会议——八七会议召开了。八七会议总结了大革命失败的教训,清算了大革命后期陈独秀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的方针,为全党指明了方向。但是,会议在反对右倾错误时没有注意防止和纠正“左”倾错误,对在革命处于低潮形势下党应当组织必要的退却缺乏认识,默许和助长了盲目发动工人罢工和组织城市暴动的倾向。11月,召开的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进一步接受了共产国际代表罗米纳兹的“左”倾思想。会议错误地认为当时革命形势仍在继续高涨,要求继续进攻,在全国举行毫无胜利希望的武装暴动,形成了“左”倾盲动主义。 1927年10月,中共山东省委召开扩大会议,研究贯彻八七会议精神,作出了注意职工运动、积极从事清党和指挥暴动等有关决议。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后,省委在临时中央“左”倾错误思想的支配下,又进一步确定了全省各地普遍发动农民暴动、推翻张宗昌军阀统治的总方针,并连续发出指示,要求各地发动暴动。 对泰莱地区,省委考虑到泰安地处交通要冲,不易坚持,决定泰莱县委首先在莱芜组织暴动。 1927年10月的一个星期天,泰莱县委在泰山脚下的天外村召开党员、群众积极分子会议,研究部署了莱芜年关暴动等问题。出席会议的有王仲修、马守愚、武冠英、朱玉干、孟宪尧、周源溪、郝连章和莱芜的吕若侃、吕敬宝等。会议期间,因张宗昌驻泰安部队在附近打靶,与会人员误认为有了敌情,遂仓促散离,会议中断。 11月初,省委派于赞之由武冠英陪同到莱芜,视察暴动的组织发动情况。他们先后到了吕家芹村、雪野、口镇等地,与吕家芹村的吕若侃、雪野的王佃芳进行了交谈,并在口镇与自卫团长(共产党员)具体研究了组织暴动的问题。根据于赞之了解的情况及泰莱县委的文字报告,中共山东省委于11月23日致函泰莱县委,对莱芜区委“仍然未十分了解党的政策,仍然滞留在旧的机会主义的政策影响之下”,对莱芜党的基础“建筑在有狭义滋味,带英雄色彩,愤慨一世的败落乡绅身上”,对党的发展上“忽视发展和依靠农协”,“只计算某民团首领是同志,某处警备队可受我们指挥”等作了尖锐的批评。同时指示,“泰莱应毫不迟疑准备莱芜的暴动”,莱芜暴动应在“消除盐税捣毁盐局”、“杀宁振文”等口号下,“以农协名义来领导实施”(见1927年《中央政治通讯》第16期)。 为了切实组织好莱芜的暴动,泰莱县委和省委巡视员郝连章召开县委会,研究了省委指示,后又由马守愚陪同郝连章到莱芜进行具体指导。在莱芜,他们住了4天,召开了3个支部会和1个积极分子会。在各支部会上,郝连章代表省委报告了党的新政策,并提出了暴动的三种导火线:抗粮;打盐巡、砸官盐店;抢年集。马守愚和郝连章由莱芜回泰安后,又到东向镇一带视察工作。事后,在给省委的报告中,他们认为,西南乡(泰安东向镇一带)“远不及莱芜”,党的工作“几乎成了西南乡的小学教员联合会的工作”,“希望很小”,“若不彻底改造便无用处”,“而党尚有点头绪,最近能够开始行动的,还是莱芜”。但他们同时认为,莱芜的同志“仍然以自耕农为中心,刚听到讲暴动的时候,他们觉得和热闹热闹一样兴高采烈,及至真要实行,危险牺牲当会难免,就想起老婆孩子不安全,而退缩去找万全的所在了”。 同年冬,马守愚还召集莱芜区委的同志开会,要区委鼓动群众去砸县政府和官盐店。区委领导人吕若侃、吕敬宝等,根据当时的实力和影响,认为这样做只能是冒险和送死。最后,区委领导人经过认真分析,决定以砸一个“百货捐”(税所)的方式来执行省委的指示,扩大一下党的影响。 12月底,泰莱县委再次向省委书面报告了关于莱芜举行暴动的计划。省委根据暴动计划和郝连章的汇报,于翌年1月2日作出了《中共山东省委对泰莱暴动计划的意见》。《意见》认为,“莱芜无论在客观的条件上和主观的力量上,都还没有立即鼓动一个广大的群众暴动的可能”。同时指出,“计划中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有注意到暴动开始以及在暴动进行中间,怎样号召广大的群众来参加”,“你们那边有一个号召群众反对百货捐的好机会,因为恐把环境弄坏,影响了在计划中的暴动,这又是一个很大的错误”。最后,《意见》指示,“假定在口镇容易占据,你们不一定先占县城”,因为“口镇的豪绅地主比城里还多,且也有许多可缴的枪械,以增长我们的实力”。 莱芜区委对省委提出的新的暴动指示再次进行分析研究后,仍认为是冒险,仍不同意去实施,便决定继续执行原定的砸“百货捐”的计划。于是,在一个夜间,吕敬宝带领本村和白龙店子的3名党员群众,向村自卫团借了一支枪,到30多里外的浆水沟子村,砸了一个横征暴敛的“百货捐”,为民出了气。省委高度重视的莱芜暴动也就此告一段落。 莱芜区委领导和发动的这一斗争,虽然规模尚小,也未能取得明显的胜利,但它毕竟是莱芜党组织为自己的命运勇敢战斗而迈出的第一步。它对于扩大党的影响,配合全省和全国的革命形势,产生了一定的作用。同时,也使建立不久的区委经受了初步的锻炼。 ? 二、莱芜党组织活动的中断 ? 莱芜暴动计划落空后,山东省委没有正确、全面地总结经验教训,反而片面地认为莱芜党组织不纯,泰莱县委和莱芜区委缺乏斗争性,有投机妥协倾向。1928年2月15日,省委致函泰莱县委,要求县委进行改组,并将工作重点改在泰安,撤销莱芜区委,莱芜各支部直属泰莱县委。不久,省委调马守愚去青岛工作,于赞之接任泰莱县委书记。3月,省委又调于赞之回家乡昌邑县工作,王仲修代理书记。马守愚和于赞之的调离,削弱了泰莱县委的力量。4月,泰莱党组织被“瓦解”。同年下半年,省委遭到严重破坏,莱芜党组织中少数坚定分子,因失去组织联系也中断了活动。 莱芜党组织被“瓦解”,党的活动被中断,主要是由四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第一,党的阶级基础差,造成了早期莱芜党组织革命的不坚定性。中共莱芜区委的成员中,吕若侃是破落地主出身,虽然有进步思想,知道“共产党好周济穷人”,但是,对党的宗旨不甚了解。王佃芳是私塾先生,旧知识分子,只是从《礼记》中的《大同篇》来理解共产主义和共产党的。吕敬宝是自耕农出身,对共产党称为“穷党”,对闹革命理解为“杀杀砍砍”。其他党员,也“以自耕农为多”。他们的阶级出身、人生阅历以及思想认识,决定了他们本身就缺乏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和彻底不妥协的革命精神,从而也就造成了他们所组成的党组织缺乏了那种特有的组织性和坚定性。 对此,省委早有察觉,在莱芜建立党组织之初,省委就对莱芜党与农协不分以及仓促地发展党进行告诫说:“泰莱县委因在政治环境上,民众认识上,与发展的难易上,‘党’与‘农协’都在同等的程度上,所以便不去发展农协,直截了当只管去发展党;这在表面上似乎有几分理由,并且表现得很左,其实仍是错误的投机的……,绝不应利用群众的模糊意识,来充大党的门面——组织”。同时指出:“现在泰莱党的基础,可说建筑在有狭义滋味,带英雄色彩,愤慨一世的败落乡绅身上,固然我们的同志,不纯粹是这样的人,但至少是以他们的马首是瞻,我们不是说这样的人不要,并且他们比一般人有更大作用,在有群众拥护与监督的条件下,若离开群众,也有更大的危险;所以我们在农民中,要以贫农为党的基础——并且也是农运中心”(见1927年《中央政治通讯》第16期)。 省委的这些指示,对莱芜党组织来说,可谓是一针见血。然而,当时的泰莱党组织没有很好地遵循省委的这些指示,在实际的工作中忽视了党员的质量,也没有注意自身的改造,从而导致了工作的不持久性和不坚定性,并引起了省委的不满。1928年2月8日,中共山东省委指出:“在莱芜者多系破落户乡绅,最近情形不好”(见《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一辑)。3月,省委《给岱莱的信》中更明确指出:“至于莱芜,党的基础及农协的领导权,完全操诸破落乡绅之手,其结果自可想知”。因此,省委毅然作出了“莱芜区委取消,各支部直属县委”的决定。 第二,“左”倾盲动主义的错误指导,导致了部分党员的“退后”消沉。对刚刚诞生的莱芜党组织提出不切实际的“暴动”计划,是“左”倾错误指导的集中表现。1927年党的八七会议,总结了大革命失败的经验教训,提出了新的指导方针,为挽救党和中国革命起了重大作用。但是,会议在共产国际代表“不间断革命”的观点影响下,滋长了冒险主义和命令主义的倾向。中共山东省委接到八七会议决议后,于10月10日至11日在济南郭店召开了各地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八七会议精神。会议遵照八七会议确定的实行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总方针,决定在以后的工作中大力加强职工运动,积极整顿党组织和指挥各地党组织发动农民暴动,实行土地革命。同时,选出了新的中共山东省委。 会后,新任省委书记卢福坦、省委常委丁君羊分别给中央写信,报告了山东的形势和准备开展的工作计划。中央于10月28日致信山东省委。此时,正是以瞿秋白为代表的中央临时政治局“左”倾盲动主义形成的前夕,信中提出的主张基本是错误的。信中对暴动工作强调指出:省委应立即准备举行武装暴动,发动全省人民进行土地革命,推翻张宗昌的统治,建立工农政权。 由于中央的来信,山东省委较早地接受了中央临时政治局“左”倾盲动主义的主张,并以此指导各地组织了武装暴动。11月9日至10日,中共中央在上海召开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山东省委常委邓恩铭参加了这次会议,并在会上代表省委作了山东情况的报告。报告提出了不符合山东政治斗争实际的过左的总策略:“令各地有党组织的地方,立即开始领导农民夺取张宗昌军警的武装,尤其是要集中力量在几个已经暴动的地方,一方面夺取张宗昌的武装促其速倒,一方面准备与冯军奋斗。在这些暴动中实行没收地主的土地,杀官吏,杀豪绅,杀地主。”在宣传上则提出:“把一切军阀消灭,把一切官吏豪绅地主杀尽,没收土地,一切政权归工农兵,然后才能解决一切问题,同时也要特别注意做反对国民党的工作,将国民党的罪恶尽情地向民众宣布。” 几乎是在邓恩铭向临时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作山东情况报告的同时,省委在11月9日《暴动事给高密县委的信》中指出:“凡是暴动群众势力所及之地,不论久暂与失败胜利,坚决地实行没收土豪劣绅贪官污吏土地及一切可没收之土地分给农民,在群众中留下这土地革命的深刻的印象。”同时还提出了“占领城池,夺取城市政权”的主张。在11月10日发出的《关于目前政治形势的宣传大纲》中指出:“目前的政局是整个的统治阶级动摇、冲突、崩坏,无能为力维持他的统治,目前的工农是到处暴动、争斗,要求推翻现在的统治阶级。” 受这些“左”倾错误思想的驱使,中共山东省委对新生的莱芜党组织下令武装暴动,显然是违背客观实际的。当时莱芜的客观环境如何,中共山东省委派于赞之、郝连章、马守愚等巡视莱芜时已经看到:“莱芜是封建色彩最浓厚的地方,一入了莱芜境,觉得别有天地,几乎每村都有寨,并且筑得很好,驾着大炮,旗帜招展,三门紧闭(每日只开一门)都和小诸侯一样”(《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一辑)。当时,村村都有自卫团,县城更是森严壁垒,重兵把守。此时,手无寸铁、力量弱小的莱芜党组织,要发动暴动,用莱芜区委领导人的话说,只能是“送死”。省委要求发动暴动的时间是年关,提出的暴动方式是抗粮抗捐、抢年集、砸官盐店、砸县政府等。别说砸县政府,单单抗粮就脱离了实际。因为农民完粮纳税多在夏秋两季,尤其不愿在年关铤而走险。所以,马守愚在鼓动吕敬宝等去砸县政府时,吕敬宝就说:“你叫俺去送死,俺不干!”由于指导上的错误,不仅导致了莱芜暴动的破产,而且使许多党员对共产党的性质产生了误解,有的甚至干脆脱离了党组织。后来,中共山东省委也认识到了“左”倾盲动的错误。1928年2月25日,省委对各级党组织发出了第39号《通告》,指出:“对八七会议的决议并未切实地研究了解,只凭感情的冲动……走了极端的方向,而流入‘无动不暴’”(《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一辑)。同年3月,省委给泰莱的信也承认,“泰莱县委过去工作因受了省委错误指导的影响,只是东碰西碰的努力。”3个月后,中共山东省委又在一份“农运工作报告”中把“许多地方的农民党部瓦解了”归结于“受了以往无动不暴的影响”。 第三,不切实际的清党,加速了莱芜党组织的“瓦解”。1927年8月召开的八七会议,在总结党在大革命后期犯错误的教训时,认为党的领导机关里绝大多数是知识分子和小资产阶级的代表,是一个重要原因,因而要求提拔工人同志到党的委员会负责。受这种认识的影响,会后不久发出的中央通告第二号指出:党在政治上的机会主义,必然影响到党的组织。其主要表现是党的各级指导机关的成分,工农分子向来只占绝对少数。为改变这种状况,通告提出:党的指导机关的成分要工农化,提拔在斗争中表现积极的工农分子到各级党的指导机关负责;党员成分要工农化,坚决地赶紧地大批吸收工农分子入党。这种不适当地强调领导机关和党员单纯工农成分、一再强调“唯成分论”的指导思想,脱离了中国社会和党的实际状况,对日后各地党的建设产生了消极影响。 1927年10月上旬,中共山东省委召开由全省各地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扩大会议,根据八七会议通过的《党的组织问题决议案》及第二号《中央通告》提出的要求,作出了自上而下地改组和改造党的各级指导机关,提拔工人同志到各级党部委员会负重大责任等决定。会议还根据这一决定,改组了由邓恩铭任书记的省委,选出了以矿工出身的卢福坦任书记的新的省委。同月28日,中共中央在致山东省委的信中,又对组织工作指出:“尽量洗去旧的机会主义分子,吸收新的积极分子,特别是工农分子,工农团体亦应照此实行改组”。据此,中共山东省委发出《关于清党和实行常月报告问题的通告》,决定清除“机会主义分子”,“凡不能在新政策之下领导工农奋斗者,即不客气地清出去”(见《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一辑)。这对“操诸破落乡绅之手”的莱芜党组织来说,自然是难以做到的。不久,中共山东省委致函泰莱县委,对正在组织暴动的莱芜区委“仍然未十分了解党的政策,仍然滞留在旧的机会主义的政策影响之下”,作了明确而又尖锐的批评。1928年1月12日,中共山东省委针对各地党组织阶级基础不好的现状,进一步发出“关于清党”的第15号《通知》指出,“清党及改组各级党部的工作,是我们新政策实行后唯一重要的工作。”同时规定,“三个月不纳党费,即决然开除。”这对“以自耕农为多”的莱芜党组织来说,对暴动以后多数消沉“退后”的莱芜党的同志来说,更是难以办到的。所以,到1928年4月省委第三次全执会时,莱芜的党组织就自然而然地被“瓦解”了。 第四,上级党组织遭到破坏,使莱芜仅存的少数坚定分子失去了赖以坚持的条件。莱芜党组织被“瓦解”以后,莱芜党的活动并没有立马中断。部分党员仍在顽强地坚持着地下斗争,并同省委、泰莱县委及周边市地的党组织保持着联系。但是,半年以后,蒋介石的势力伸入山东,开始派出党务人员接管山东的国民党党部,成立了山东党务整理委员会、总工会筹备委员会等组织。继而,又改组了山东各地的国民党党部,重新进行党员登记,以排除改组派的势力,建立蒋系的基础力量。同时,加强特务组织,大肆破坏共产党的机关,搜捕共产党人,实行白色恐怖。在这种形势下,混入山东党组织内的投机分子和革命意志薄弱者,经受不起考验,开始退党、脱党,甚至叛党。有些叛党分子充当了国民党的鹰犬,对共产党组织造成极大的危害。 1928年11月,曾在省委负责组织工作的山东早期党员王复元,与同在省委担任过重要职务的胞兄王用章,相继叛变投敌,并于1929年1月19日带人密捕了省委秘书长何志沉、山东学联负责人朱霄、省委机关干部杨一辰,以及当时在济南的淄博地区党组织负责人邓恩铭等10余人,使山东省委遭到了自成立以来第一次大破坏。 王复元、王用章投敌叛变不久,又纠合一小撮叛党分子和被山东党组织清除出去的渣滓,成立了“清共委员会”和“捕共队”,再次对共产党组织和党员疯狂地进行破坏和捕杀。1929年4月初,共青团山东省委机关、中共山东省委机关相继遭到破坏,新任团省委书记宋占一、宣传部长刘一梦、临时主持山东省委工作的武胡景、秘书长蓝志政、秘书张子英等相继被捕。济南、张店、淄川、潍县、沂水、泰安和鲁北等地党组织因叛徒的出卖,也相继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白色恐怖在全省进一步加剧。在这种情况下,莱芜党组织中的坚定分子,因失去与上级党组织的联系,缺乏了有效的工作指导,加之在组织暴动时身份暴露,需要隐蔽,最后不得不停止开展党的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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