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莱芜地方史 第一卷》第十四章 莱芜的土改复查运动和整党整风运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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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土改复查运动 ? 土改复查初期出现偏向? 工作迟滞不前 ? 1946年10月,莱芜的土地改革运动刚刚开展起来,即转入了大规模的动参运动,使土改工作留下了许多尾巴。动参任务完成后,县委提出了“以复查为中心,搞好支前,准备明年生产”的方针。但由于部分群众存在的“收回土地是外财,外财不发穷命人”,“穷靠富,富靠天”,“富人的肉长不到穷人身上”,“斗争地主是不讲良心”等宿命思想;部分干部产生了“莱芜的土改已基本完成,地主问题已解决得差不多了”的自满思想;加之国民党军大举进犯鲁中,全县人民忙于备战支前,土改复查工作没有开展起来。 莱芜战役结束后,支前任务仍十分繁重,为巩固支前组织,完成支前任务,县委又提出了“以支前为中心,支前、生产、复查三项任务齐头并进”的方针。在贯彻这一方针中,全县出现了三种不同的情况和偏向。 (一)矿山、口镇、颜庄等区,在莱芜战役中损失严重,部分地主进行报复,曾领着国民党军逮捕村干部,抢掠财物,引起民愤。因此县委提出了“结合反蒋诉苦、查蒋根进行清算复查”的要求。在清算复查中,这部分区村的群众斗争情绪很高,但方法有些偏激,频频发生武斗现象。颜庄区对国民党军到过的62个村庄,逐个开展了清算斗争。仅沿公路的18个村就斗争了27户,反省坦白28人,清算收缴粮食4.65万斤,土地71亩,房屋27间。常庄区的车辐村,经一天一夜的斗争,清算出房屋16间,土地9亩,谷子4000斤,还没收了让国民党军住过的房子。对这些偏激行为,干部没有引起注意,普遍认为,这是自然的,是罪有应得,致使存在的偏向和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纠正。 (二)水北、杨庄、仪封等区,为莱芜战役作出了很大贡献,涌现出大批支前模范。县委对此提出了“结合时事教育,总结支前,评工找工开展复查”的要求。这些村的复查,通过总结支前工作,计算出夫时间,找出不出夫和逃避出夫的地主、富农,最后按欠一天交60斤粮食进行结算。水北区9个村,结算18户,结算粮食5560余斤,没收土地29亩。群众普遍认为这样做合情合理,但多数形成了单纯找粮补工的现象。 (三)有些富裕村、死角村,虽经过了双减和土改,但仅是应付公事;而有些穷村,无复查对象,解决不了土地问题。为推进这部分村的土改复查工作,县委在沈家庄、贾家庄、小芹村、冯家坡、大芹村进行了联合复查试点。复查前,民主推选组成了复查委员会,确定了“推平补齐,照顾穷村”的果实分配原则。经过三天的动员酝酿,共同斗争了沈家庄的5户地主。这种方法,虽解决了沈家庄地主多、靠本村打不开局面和小芹村、冯家坡无复查对象的问题,但发动群众不广泛,仅有400余群众参加了斗争大会,出现了少数人参加斗争,少数人参与分地的现象。 这次土地复查,主要是在群众义愤大、工作基础较好的村开展的,虽然创造了“支前、复查、生产相互结合的经验”,但由于支前任务繁重,干部群众普遍存在着“支前任务必须完成,春耕生产不能再拖,唯有复查可以推迟一下”的思想,因此,至1947年4月上旬,全县仅有202个村开展了复查工作。 ? 大批培训骨干? 复查初见成效 ? 1947年4月,地、县委认真总结分析了土改复查工作,决定以召开分区农代会的名义,抽调大批贫雇农和土改积极分子进行集中训练。主要学习党的土改政策和有关文件,针对群众普遍存在的思想障碍,开展诉苦和对比教育,发动群众揭露地主抵制土改的诡计和手段;发展党员,建立分区农会;训练的重点是落后村,参加训练的人口要达到全村人口的4%-5%。 为搞好这次训练,地、县委联合组成了以地委宣传部长金韬、县委书记王醒,以及崔莅堂、徐畹珍为主的领导班子,印发了《究竟谁养活谁》的小册子,提出了“重点培训,四面开花”的方针。 4月下旬,各分区委开始从各村抽调参训人员。在一般村和较好的村,采取了支部讨论提名、群众选举或自愿报名参加的方法。对干部力量较薄弱的村,采取了区委和村干部共同调查摸底、个别动员、直接提名的方法。参训人员确定后,编制建立了班、中队、大队,任命了班长、中队长和大队长。为便于党群组织的发展,在班、中队、大队分别建立了党小组、分支部、总支部。党的小组长、分支书、总支书分别由班长、中队长、大队长担任。接着以中队为单位集合到各分区委所在地,开始了为期5—7天的集中训练。 训练期间,各分区认真组织学习了上级有关文件,反复开展了阶级教育、诉苦教育、形势教育和对比教育。在对比教育中,大讲了“地主虽拿出一些土地,但剩余部分还很多,而且地质好,穷人虽分得了部分土地,但土地少,地质差;地主家产厚,余粮余钱多,现在仍吃得好、穿得好;穷人则家产少,仍吃糠咽菜,无衣穿;许多地主一人几个老婆,有的贫雇农却一辈子打光棍。”通过和地主比土地、比家产、比生活,消除了干部群众中存在的“无问题、无搞头”的思想,激发了进行土改复查的积极性,增强了正义感。在此基础上,发动群众揭露地主抵制土改复查的手段。经过揭露,发现地主抵制土改复查的主要手段有五种:一是献田不交地契;二是分散财产、假装贫困;三是腐蚀干部和群众;四是假装积极,掌握村政;五是威胁群众。具体表现为:留老契,写新契,把“恐后无凭”故意写成“恐后有凭”,或不在新契上签名;假分家,把土地分给几个儿子或隐蔽在亲戚和邻居名下;用金钱美女腐蚀干部和积极分子,拉拢群众订“双保险”,“积极”带领群众开展假斗争,推荐腐败分子当村干部,到处宣传自己是军属;散布“君子报仇,十年不晚”。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揭露,进一步打破了干部群众的自满麻痹思想,增强了必须搞好复查的决心。 训练后期,各分区选举成立了分区农会或筹委会,各支部发展了党员。县委根据上级要求和群众揭露的问题,提出了六条意见和要求:第一,要扫除一切复查障碍,正确解决复查、支前、生产三大矛盾,全县5月底完成复查任务;第二,对土改进行得很差的地区,采取一锅端的办法,集中地主罪恶,实行总清算,不要零打碎敲;第三,对斗争果实的分配,实行填平补齐的方针;第四,打破村干部障碍,撤换伪成份和被封建势力掌控的村干部,教育成份好、由于自私自利而贪污多占斗争果实的干部自觉交出多占部分,对拒不交出者,给予撤职处分;第五,对漏网、假典、假卖、假分家的地主,要坚决打击,在政治上将其彻底摧垮,经济上彻底清算;第六,及时换地契。 5月上旬,全县的训练工作陆续结束,共培训土改积极分子1.11万名,发展党员1817名,建立13-20人组成的分区农会(农会筹委会)16个。不但壮大了土改积极分子队伍,扩大了党员中的贫雇农成份,而且建立了直接领导土改复查的群众组织,为土改复查的普遍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参训骨干回村后,均立即开始了宣传上级精神、排查复查对象的工作。就在群众积极准备进行复查的时候,王敬久率领国民党第二兵团侵占了莱芜,并占领了所有重要村镇和制高点。全县人民被迫空舍清野,村干部、积极分子被迫转移,土改复查也因此停止。但在部分国民党军未到的边远地区,仍坚持了土改复查工作。部分平原地区,也利用国民党军暂时收缩的空隙,迅速进行了复查。至6月底,全县有422个村进行了土改复查,共斗地主514户,富农496户,中农45户。没收土地1.32万亩,房屋2467间,家具5914件,粮食64.16万斤,布匹4030尺,牛37头,羊612只,驴骡43头,猪145头,水车72挂。仪封、口镇两区,对地主采取了扫地出门的方法,共有224户地主被扫地出门。至此,莱芜经过一个月的土改和复查,共斗出土地4.05万亩,有7.18万人分得了土地。 ? 贯彻《七七指示》? 复查形成高潮 ? 1947年7月17日,县委在大王庄召开全委扩大会议,县委委员、民运部部长阎兴民传达了《华东局关于土改复查的新指示》(即《七七指示》)。其主要精神是:华东局认为去年发出的《九一指示》犯了原则上的错误,即“土改方针上的非阶级路线(富农路线),执行方法上的非群众路线,领导上的自满自足,放松土改”。要求“彻底克服富农路线,消灭封建残余”,“重新组织农会”。 县委在认真学习华东局《七七指示》和泰山地委贯彻《七七指示》意见的基础上,联系莱芜的土改复查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检讨。认为:“过去采取仲裁谈判、献田等办法,虽使农民得到了土地,但也使农民产生了对地主的感恩思想;又由于干部的富农路线和包办代替、自满自足、急于求功等错误,致使土改很不彻底。在复查中,干部的温情思想仍很严重,特别是小资产阶级出身的干部,对农民痛苦体会不深,既发动农民打垮封建势力,解决土地问题,又怜惜地主,因此没有满足农民的要求。要贯彻落实好《七七指示》,使土改复查运动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必须把一切权力交给农民,实现农民当家主事,农民统治一切”。只有这样,才能克服土改方针上的“非阶级路线(富农路线),执行方法上的非群众路线”,“领导上的自满自足,放松土改”等错误。 7月23日,县委在康家陈村召开分区委书记会议。讲明了淄川县委发动群众让村干部交权和采取“肉体消灭”的错误做法。并根据上级要求和淄川经验,对土改复查重新作了部署。提出了下列方针和步骤: (一)全县以复查为中心,8月底全部完成复查任务。杨庄、水北、香山、口镇、雪野、汶南、圣井、鲁西、辛庄7个区,先清除伪化,动员群众回家,群众情绪稳定后,马上转入复查;对敌占村,要加强政治攻势,使敌人少出外侵扰,保证邻区村的复查。 (二)对地主恶霸汉奸富农,进行坚决的清算斗争。政治上实行“抬头就打垮、不服再斗争”的方针。通过斗争,把地主封建势力的罪恶全部揭露出来,并切断与农民的一切联系,使其真正孤立起来。经济上实行“财具不清,斗争不完”的方针。不但清算土地,而且要清算浮财;不但清算地上的浮财,而且清算地下的浮财。要实行扫地出门,凡扫地出门的地主,所有财产归农民,一律不准住原宅。罪大恶极者,群众要求处罚即处罚,要求处死即处死…… (三)要满足农民要求,一般富农不得不动,但要争取中农同情,保留部分经济。对中农坚决不动,但特务汉奸、恶霸除外。 (四)每口人的地,能打300斤粮食为满足农民要求。有的穷村,不能满足农民要求时,可实行穷富合村(即动员一部分最穷的群众搬到富村去)。 (五)我们的政策如果违犯群众要求,90%的农民要求改变政策时即可改变。 各分区委贯彻执行县委的部署,认真做好土改复查工作。首先由好的党员和贫雇农村干部召集会议,选举村主席团。然后,各村按贫雇农的五分之一选举了区代表;各区按到会的十分之一选举了出席县的代表。7月底,村、分区贫雇农主席团的选举工作基本完成。村主席团选出后,原村干部进行“洗脸”、“擦灰”,并跪地交权。部分区干部为起带头作用,也进行了洗脸擦灰。8月初,县贫雇农代表会议在陶陈村召开。会上选举了县主席团,组成了直接领导全县土改复查的最高权力机关——贫雇农主席团。自此,全县党政、公安、地方武装、工商等部门在主席团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广大群众在“有仇的报仇,有冤的报冤”等口号的指引下,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土改复查新高潮。 1947年9月底,莱芜的土改复查和对敌斗争都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各分区发展很不平衡,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一些偏向。在土改复查方面,个别边沿区和敌占区的干部存有特殊思想,认为不能搞土改;已开始土改复查的区、村,斗争果实大部分未及时分配或分配不当;对地主封建势力打击不准、不狠、不彻底,甚至领导权被封建势力、流氓、狗腿子所把持,发生了乱斗乱搞的现象。在对敌斗争方面,国民党军北进时,部分县区干部盲目转移,右倾逃跑,造成了大批村干部和民兵自首,农村阵地岌岌不保,许多敌占区、游击区的村政权变质。国民党军收缩后,干部的右倾逃跑思想及造成的损失一直没有彻底清算,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在县委领导方面,工作不深入,上下级关系不融洽,加之成分复杂,民主作风不够,工作推进存在困难。 为掀起土改复查的新高潮,县委根据华东局提出的在土改过程中完成改造党、改造作风、改造其它组织的要求,决定“从检查领导着手,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改善党的领导,改造党的干部”。这一决定,得到了鲁中区党委和泰山地委的重视和支持。 10月初,在鲁中区党委和泰山地委的指导下,莱芜县委在杨家王石村召开了规模较大的民主检查会。 参加这次民主检查会的县机关干部50人,莱芜东部6个区的干部291人。这是一次全县民主检查干部的示范会议。 会议重新学习了华东局《七七指示》和泰山地委《一年来土改复查的检讨》,对民主检查干部工作进行了动员。在动员中,县委明确指出:“检查领导,是每个党员对党负责和积极参加党的领导的具体表现”。这次民主检查干部的目的是:“确立明确的阶级路线与群众路线,克服干部右倾退缩思想,进一步贯彻土改复查的指示,开展对敌斗争”。因此,要求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闻者足戒”。 县委还明确了民主检查干部的内容和方法步骤,指出:检查干部的主要内容是检查土改复查中的阶级路线、群众路线、命令主义、包办官僚主义、对敌斗争中的右倾思想以及每个干部的阶级立场和在土改中的表现等。检查的方法步骤是先县委再区委,最后开展全体干部的互相检查批评。 为使与会同志放下包袱,打消顾虑,畅所欲言,积极开展思想斗争,县委还确定:检查时,先以区为单位召开预备会议,在预备会议上先给县委和县委成员提意见,然后以区为单位综合大家的意见,进行大会汇报。县委各部门到会听取意见。 由于县委态度明确,检查内容清楚,与会干部踊跃发言,对县委提出了200余条尖锐的批评意见。在接受批评时,有的干部表示不高兴,大家就一致要求他们反省;有的互相包庇,大家就寻根求源,直至他们承认错误为止。 检查了县委领导以后,东部6个分区委也以同样的方法进行了检查,并在全体干部中开展了“洗脸、擦灰、脱胎换骨”运动。在个人反省检查中,许多同志痛心疾首,宣誓进步,纷纷表示:“如果不坚决站稳立场,甘愿让群众打死”,“愿受党和群众处分”。常庄区抗联副主任秦振文,在检讨自己的错误时跪地宣誓,对与会干部震动很大。颜庄区的同志看到秦振文跪地宣誓后,当即表示回区后向群众认真检讨。 个人反省检查后,又以区为单位进行了评功、提干和组织处理。6个分区委共评出有功干部76人,其中一等功19人,二等功25人,三等功30人,四等功2人;推选提拔分区委干部27人;撤职交群众处理和受党内处分的37人。另外,还把部分干部调到了部队工作。 这次民主检查会,开得既紧张又热烈,不仅民主检查了县区两级党委的工作,找出了在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而且严格了党的纪律,纯洁了党的队伍,巩固了党内阵营,为全面贯彻县委对土改复查的新部署铺平了道路。 民主检查县区干部结束后,根据上级指示,开始了区以下设乡的工作。乡领导干部由群众直接选举配备。群众直选乡干部,提高了干部的群众观念,增强了群众参政、议政的意识,加快了土改复查的进度。 1947年7月至10月,是莱芜土改复查的高潮时期。这一阶段县委做了三件大事:一是根据《七七指示》精神,对土改复查重新做了部署;二是进行了整党整风;三是与国民党还乡团进行了坚决斗争。新的部署使莱芜的土改复查得到了突破性的进展;整党整风促进了复查工作,巩固了复查成果;与国民党还乡团的斗争,保证了土改复查的顺利进行。据13个区(缺矿山、颜庄、辛庄)统计,对603个村进行了复查,通过复查,共斗争4441户,查出土地3.3万余亩,房屋1万余间,农具近4万件,衣服8.6万余件,粮食近200万斤,现金4000余万元,猪牛等大牲畜8000余头,其它货物价值400余万元,基本满足了群众的要求。 莱芜的土改复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错误: 一是在急需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带领群众开展对敌斗争和土改复查的时候,放弃了党的领导,片面强调“一切权力交农会”、“干部跪地交权”,致使农会权力高于一切,出现了干部纷纷跪地交权、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的现象,不仅造成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混乱,而且影响了党的威望。 二是执行政策混乱。由于放弃了党的领导,村自为政,部分富裕村实行了“经济断绝”、“肉体消灭”等政策。他们不分地主大小,有无罪恶,一律扫地出门,一律戴高帽子游街示众,一律不给土地,不给口粮;部分穷村实行了矮子里头找高个,严重损害了中农和工商业者的利益,造成了中农的不满和恐慌;一些不相信能打败国民党军的人,为留后路而与地主订立“双保险”的人,对乱打乱杀表示不满的人,及一些曾与共产党合作的上层开明人士,地富出身的革命干部、烈军属等,也遭到了不应有的揪斗和扫地出门,严重扩大了打击面。 三是杀人太多。部分被扫地出门和被斗分子逃跑,加入到国民党还乡团队伍后,乘“扫荡”之机进行疯狂报复。为保证土改复查的进行,县委提出了“枪打出头鸟”的政策。应当说,对极端反动的地主分子进行镇压是对的。但由于大家义愤难忍,情绪失控,处死了一些不应该处死的地主、富农分子,致使数百名地主和被斗分子加入了还乡团队伍。部分被杀地主分子的家属变成了还乡团的骨干。这种现象又进一步助长了乱斗、乱打、乱杀、乱扫地出门的行为,最终使13个区的1649户被扫地出门,11个区的246人被打死,部分基本群众也受到了不应有的斗争和残杀。 四是错误地处理了部分干部。在土地复查和民主检查党员干部的工作中,有的偏听偏信,不作深入调查,盲目进行处理。从县到村,撤换了一大批所谓站在地主立场上执行“富农路线”的干部,使许多为党积极工作的好党员、好干部受到委屈,有的被游街示众,甚至被篡权的坏人活活打死,这是党的历史上的惨痛教训。 ? 《中国土地法大纲》在莱芜的贯彻实施 ? 1947年l0月,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这时,莱芜轰轰烈烈的土改复查运动已基本结束,除部分村仍在分配土地和其它斗争果实外,大部分村转入了生产和对敌斗争。为全面了解莱芜的土改复查情况,搞好《中国土地法大纲》的贯彻实施,鲁中区党委和莱芜县委抽样调查分析了仪封区红泉乡的土改复查情况。通过逐村调查统计,发现土改复查后发生了以下几种变化: (一)阶级变化:土改前,全乡1067户,5244人。土改复查后,全乡l083户,5187口人。其中,地主仍为27户,人口148人;富农由100户增为104户,人口525人;中农由395户增为625户,人口3009人;贫农由581户减少到325户,人口1476人;赤贫由29户减少到1户,人口2人。 (二)土地变化:土改前,全乡共有土地1.84万亩,人均2.06亩;土改复查后,共有土地1.77万亩,人均2.07亩。其中,地主由人均7.28亩减为0.7亩;富农由人均3.46亩减为2.14亩(高出平均亩数O.07亩);中农由人均2.39亩减为2.27亩,贫农由人均1.33亩增为1.68亩。 (三)人均占有粮食变化:土地有优有劣,按产量计算,土改前全乡总产162.59万斤,土改复查后总产159.06万斤。地主由人均1093.4斤变为105.5斤;富农由人均519.6斤变为321.7斤;中农由人均357.8斤变为341.4斤;贫农由人均200斤变为252.9斤。 (四)村政领导成份变化:部分富裕村的村政领导,主要由中农出身的同志组成。据城子县、陈家庄、付家庄三村统计,共有党员45人,其中,富农5人,中农19人,贫农21人。三个村支部共8名委员,全是中农以上出身。三个村共有主席团员59人,其中,富农6人,中农21人,贫农32人。 红泉乡辖城子县、魏家庄、红岭子、付家庄、陈家庄、泉子沟、院上7个自然村,经济状况、人口密度、双减、土改复查等都属于莱芜的一般情况,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因此,根据红泉乡的情况推算,土改复查后的阶级比例为:地主占0.27%,富农占11.4%,中农占58%,贫农占28.4%,全县形成了以中农为主体的阶级社会。 《中国土地法大纲》要求:“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土地”。这是根据全国形势规定的。但是,莱芜作为老解放区,双减土改复查都进行得比较早,通过近两年的双减、土改复查、发展生产,莱芜各阶级发生了巨大变化。红泉乡的调查进一步证明,莱芜65%的土地已掌握在占58%的中农手中。如果按乡村全部人口平均分配,将有33.8%的中农拿出土地,而得利者则只占24.6%。很显然,莱芜已不宜按乡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而应以村为单位继续实行“填平补齐,照顾穷村”的政策。 然而,当时山东贯彻《中国土地法大纲》主要是反右。泰山地委在10月25日《关于执行中央土地法大纲的指示》中,不仅检查了“大王庄会议过分与片面的扩大了动部分中农土地的危害,忽视了平分土地的有利方面”,还反复论证了动部分中农土地和彻底实行平分土地的好处。在这些左倾思想的影响下,县委分析认为:当前中农成份非常复杂,不能单从数字上去看。老中农和劳动致富者占16.2%,不到中农的一半。另外,产量评定不够准确,部分村还有黑地。如果将这些问题解决好了,中农就很少受到侵犯。因此,必须坚决执行按乡村平分土地的政策。基于以上认识,县区两级党委于11月组织开展了《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学习宣传,并认真做了按乡村平分土地的准备工作。 正当全县广泛学习宣传《中国土地法大纲》、准备按乡村平分土地的时候,华东局发出了立即停止土改,停止乱打、乱抓、乱杀人现象的通令。12月下旬,莱芜县委转发了这一通令,严告各地一律停止土改。自此,按乡村平分土地的宣传和准备工作大部分停止。1948年2月1日,鲁中行政公署发出了一律撤销乡政权的通令。上旬,莱芜的乡政权全部撤销,按乡村平分土地的宣传和准备工作全部终止。 按乡村平分土地,虽然没有实施,但却造成了严重后果。它使部分群众产生了整了地主整富农、整了富农整中农的错觉,严重挫伤了群众的种田积极性。加之国民党还乡团的抢掠破坏,1947年夏秋洪水泛滥,良田被毁,群众产生了“三怕”:一怕变天,担心种上庄稼敌人一来收不成;二怕负担,认为打的粮食交公粮后所剩无几;三怕平分,担心多出平均亩数的土地不知什么时候就分给别人。“三怕”思想,不仅挫伤了群众的种田积极性,而且阻滞了土改复查果实的分配,使已出现的不要土地、不要斗争果实的现象更加严重。仅城子县一村,就有107.2亩土地和大批木料分不下去。派下去的土地,有的耕种粗放,有的根本不耕种,甚至连已成熟的庄稼也无人收割,都腐烂在地里。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富裕村。而富裕村的党员,中农以上成份者占一半以上。中农以上出身的村干部,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因此,县委又片面认为,群众不要土地,不要斗争果实,主要是党员和村干部成份不纯、阶级路线不明确、干部包办代替和实行富农路线所致。要解决群众不要土地、不要斗争果实的问题,必须首先解决党员干部成份不纯的问题。这样,就忽视了群众不要土地的主要原因,为“三查三整”中片面强调阶级成份留下了很大的思想隐患。 ? 二、开展整党和机关整编 ? 土改复查暂停以后,县委、县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在县委书记王醒的带领下,参加了地委召开的整党会议。会议在莱芜县大王庄召开。会上,首先学习了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接着,林乎加作了动员报告。这次会议之后,以县为单位开始了整党工作。整党开始不久,国民党部队、还乡团共同“扫荡”大王庄地区,与会同志被迫转移。地直机关和莱芜县的干部,在鲁中警备一团和县区武装的掩护下,先后转移到常庄区东邢家峪一带,继续开展了整党工作,直至1948年1月底结束。 此次整党,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此基础上进行“三查三整”;第二阶段,主要是结合“三查三整”,进行干部鉴定和机关整编。 “三查三整”采取了逐人检查的方法。查阶级,主要看你根子正不正,是什么出身;查思想,主要看你参加革命的动机,是为了人民群众,为了解放全中国,还是投机革命,想升官发财。出身不好的党员干部,必须检查家庭被扫地出门时,思想通不通,能否正确对待;查作风,看你是否坚持富农路线,与地富有什么联系,有否包庇行为,还要检查有没有贪占胜利果实的行为等。 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以党小组为单位逐个评议,进行面对面的批评,并开展了交物活动(即把贪占的东西全部交出来)。在交物活动中,提出了“向贫雇农看齐”的口号。在这一口号下,县委书记、县长、公安局长都把自己骑的马交了出来,一般同志把使用的蚊帐、毯子也交了出来。最后,除每人留一身衣服外,其它东西一律交了公。 12月底,“三查三整”告一段落,县委派副书记芦云亭、宣传部长徐畹珍,在温石埠主持召开了县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大会,对深入开展“三查三整”进行了进一步的动员。在部分农村也进行了深入学习和宣传。 1948年1月,整党暨“三查三整”工作基本结束后,县委根据华东局制定的“精简编制,调整供给标准,清理资财”的三大方案,开展了机关整编工作。通过整编,精减机关工作人员132名(其中地富出身的48名),约占机关人员的三分之一。对精简下来的干部,全部送到河北濮阳华北军政干校参加学习。学习结束后,一部分支援了大别山,一部分参加了济南市解放后的接管工作。 这次整党,改造了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纯洁了党的组织。但是,由于片面强调出身成份,也伤害了一些出身不好的党员干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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